■ 包棟說明:12人包棟提供2間雙人房+2間四人房,最多可加2張床(限雙人房可加床),加床$1000,最多可住14人。
※ 不開放參觀及接待訪客,請依訂房約定人數入住,不配合者,民宿有權利拒絕入住不退房款,若真有訪客進入,每位場地費$1000元。
※ 民宿無法找代烤餐車。
■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6:00以後
■ 如超過18:00以後入住(最晚接客人時間到晚上10點),請於訂房時備註,逾時恕不保留客房亦不退費
■ 入住30分鐘前,請事先電話連絡,避免旅客需要在外等侯
■ 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2:00以前。(退房時,務必請交還房門鑰匙)
■ 當天請依約定人數入住,人數或房間數量若有增減請務必事先告知。
■ 加人不分平假日每人$300元。
■ 雙人房皆可再加1床,加床不分平假日每床$1000元。
■ 國小以下小朋友不佔床不另收費,每房限1位,不便處請見諒。
■ 入住時請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辦理登記,並繳付住宿費用或尾款。
■ 包棟使用烤肉場地需收押金$1000,使用後清潔恢復原場地,於隔日退房檢查完畢後退還押金。
■ 縣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,一般住宅、農舍、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社區內之民宿,每日夜間 10 點至翌日 上午 8 點,禁止喧嘩、烤肉、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,並須於住宿須知內載明。違反上述規定,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規定,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。以上請各位住客配合及遵守,謝謝!
■ 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及房間內請勿吸煙、酗酒、聚賭,並嚴禁開趴吸毒,不便處請見諒。
※響應綠能節約,不提供拋棄式盥洗用具,僅提供浴巾、毛巾、洗髮乳、沐浴乳。
※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規定民國112年7月1日起,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或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,如有需要可另加購。
■ 民宿無提供早餐(需自理),已將優惠回饋至房價。
■ 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
■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房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■ 為保障彼此的權益,公共空間、客廳、廚房、戶外...等皆有裝監視器。
■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■ 屋內之傢俱、電器、擺設、器具等皆為本民宿之財產,物品如有折損或遺失,敬請照價賠償。
■ 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(如床舖、液晶電視)。
■ 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己的家一樣愛護,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!
■ 若有服務不周之處,請告訴我們,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!